名称 | 继承公告 | ||
发布机构 | 大厂回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索引号 | MB16894602/2021-00138 |
主题分类 | 不动产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2021-02-19 | 主题词 |
根据继承人王淑芹于2021年2月19日提供相关资料申请继承被继承人许开厚死亡后的遗产。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亲属关系证明;4、不动产权证书等。
许开厚去世后留有房产一处,坐落于榕枫园15号楼2单元903,产权证书编号:冀(2020)大厂回族自治县不动产权第0003954号。被继承人许开厚生前无遗嘱及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继承人有配偶王淑芹,儿子许奇佳,长女许文婷,次女许文佳,父亲许少先,母亲李忠英。被继承人许开厚的父母均已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前去世,现继承人王淑芹表示要继承许开厚的上述遗产,继承人许奇佳,许文婷,许文佳自愿放弃上述遗产的继承权。
现大厂回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此继承行为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厂回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316-8369179)。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为王淑芹办理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大厂回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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